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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

    阅读:


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

    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

    人社厅发〔201963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应急管理厅(局),消防救援总队: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现予颁布施行。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。

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

    2019510

   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

    序号

    职业编码

    职业名称

    1

    4-07-05-04

    消防设施操作员

    注:点击职业名称可查看标准内容。

     
     

    发布日期:2021-06-01 14:40:42 || 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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